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55号),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,便利群众办事创业,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,工商总局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和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大局的中心任务,提出2017年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工作方案。
2017年,重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、商标网上服务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、12315网络站点平台等九项工作,明确工作任务、考核目标及责任单位,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、顺利推进。
整合全社会消费维权力量,促进依法行政,推动社会共治,提高消费维权效能,建设“网上受理、网上办理、网上反馈,全程在线互联网平台。
1.基本实现基于移动端和传统PC端的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平台功能建设,初步实现工商系统(主要是地方工商局)利用该平台统一受理,基层工商局、消协、企业在线办理的互联网在线消费处理的消费维权体系。
2.探索整合全社会消费维权力量,企业和消协接入平台等在利用该平台接受消费投诉,促进依法行政,推动社会共治,提高消费维权效能。
3.利用该平台基本实现消费维权信息的统计、分析、报表生成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,以及深度分析消费者诉求与经济、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等功能,为广大购买的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供警示提示,为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义务提供指引,为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相关建议和参考。
2017年底,基本实现消费维权信息分析功能,定期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和相关报告。
(1)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,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,并实时更新、动态管理。
(2)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、政策文件、通知公告、办事指南。
(3)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,列明依据条件、流程时限、收费标准、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。
按照《总局2015年政府网站升级改造项目合同书》中建设要求完成新版网站上线运行。
2017年6月,完成项目的上线试运行,以及项目终验后正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。
升级改造商标网上检索系统,实现商标快速自动检索并返回检索结果,实现对本系统运行时的按时间、地域、商标等分类的检索统计。
建立全国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,向社会公示同时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。
1.登记人利用互联网申请动产抵押登记,提交相关材料,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来审核,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,并推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,实现抵押权的对抗效力。
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。优化公示信息查询和公示功能,开发公示系统的移动终端版本,提升系统的便利化水平。做好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,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利用。提高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。全方面实施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。建立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体制机制,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,逐步扩大政府涉企信息归集的部门和质量。推动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,扩大部门数据交换、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的覆盖面,提高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的数量和质量。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。充分的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,加强大数据信息采集、开放、分析应用,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律和特征,发现违法线索,提高风险预判能力,实现有效监管。
2017年底,系统正式上线运行。实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%,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%。
围绕提高注册登记效率,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。以便捷高效、规范统一、安全可靠为原则,构建全程电子化工作流程规范,改造完善业务系统。
1.建立符合全程电子化要求的业务流程规范、企业登记文书格式标准和数据规范。
2.改造现有企业登记管理系统,适应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需求,创新登记方式,提升公司登记管理的规范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、便利化水平。
2017年底,在保留纸质登记的基础上,实现网上名称查询比对,网上登记注册,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。
联系人:王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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